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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便利店行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指南

时间:2021-09-08作者:宇辰管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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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武汉市便利店行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要求,现就2021年度武汉市便利店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武汉市依法注册并在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从事便利店行业经营管理的企业,且符合《武汉市便利店行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申报条件。

 

二、支持内容和标准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武汉市内每新开一家直营的便利店奖励1万元,新开一家加盟的便利店奖励0.5万元

 

三、申报资料

申请2021年度便利店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需提供以下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并附一份完整电子版(word版或pdf版):

(一)企业基本资料

1、真实性声明(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附件1);

2、武汉市2021年度便利店行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2);

3、营业执照(统一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复印件;

4、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及2021年发展情况报告。

 

(二)证明资料

提供能满足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1、2021年度新增便利店门店明细表(附件3);

2、申请2021年度新增便利店直营门店专项资金的需提供直营门店开店相关资料(包括且不限于店面图片、租赁合同等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2021年度新增便利店加盟门店专项资金的需提供加盟相关资料(包括且不限于店面图片、加盟合同或品牌授权书等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请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专项资金申报通知的要求,按照《武汉市商务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由连锁便利店企业向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递交相关申报纸质资料(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提供电子版材料)。

(二)项目初审。各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正式行文和申报单位纸质材料在申报截止后15日内报送市商务局(附件4)。

(三)部门审核。市商务局对各区(开发区)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评出符合要求的便利店企业。

(四)政府审定。市商务局根据审核结果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报请市政府批准。

(五)结果公示。市商务局将经市政府批准的资金分配方案在武汉市商务局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市商务局出具公示情况说明。

(六)集中拨付。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局根据市政府最终审定后的资金分配方案和公示结果,按程序将资金拨付至各区(开发区),由各区(开发区)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发放资金。

(七)绩效评价。市商务局、各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定期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五、相关说明及要求

(一)便利店行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或补助等方式安排到符合条件的便利店企业。如计算出的全部补贴金额超过项目资金总额,则企业补贴按照因素法同比例下调。

(二)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17:00,其它时间概不受理,过期不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