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办法及实施细则》(武经开〔2019〕33号),为科学、有效地管理评价区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做好2021年武汉经开区(汉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武汉经开区(汉南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区级及以上科技部门登记备案或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且运行正常;
3.考评期间: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三、评分规则
评价实行100分制,85分(含)以上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提供虚假资料和存在信用问题则取消申报资格。
四、奖励标准
孵化器年度考核达到优秀、良好和合格的,最高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和100万元运营奖励。运营奖励总额分为基本奖励和差额奖励两部分。
1.合格档基本奖励为80万元,运营奖励金额计算公式为
2.良好档基本奖励为180万元,运营奖励金额计算公式为
3.优秀档基本奖励为300万元,运营奖励金额计算公式为
五、申报材料
1.孵化器登记备案或认定文件;
2.孵化器运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考核评价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武汉经开区(汉南区)科技企业孵化器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考核评价证明材料;
4.孵化器管理办法;
5.其他相关材料。
五、审核程序
1.企业将申报资料纸质一式两份装订成册,于2021年6月18日(周五)前提交至经开区市民服务中心C421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后续将由业务部门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园区根据业务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并将终审结果反馈至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将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园区将资金拨付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