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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类 照明洁具、冷热设备、消毒净化

时间:2021-05-26作者:宇辰管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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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类】照明、加热、蒸汽发生、烹饪、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用装置。

本类尤其包括:
——空气调节装置;
——电或非电的暖床器,暖水袋,长柄暖床炉;
——非医用电热垫和电热毯:
——电水壶;
——电热服装;
——电烹调用具。
本类尤其不包括:
——制造蒸汽的装置(机器部件(第七类);

  • +【1101】照明用设备、器具(不包括汽灯、油灯)

  • +【1102】喷焊灯

  • +【1103】汽灯,油灯

  • +【1104】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

  • +【1105】制冷、冷藏设备(不包括冷藏车)

  • +【1106】干燥、通风、空调设备(包括冷暖房设备)

  • +【1107】加温、蒸汽设备(包括工业用炉、锅炉,不包括机车锅炉、锅驼机锅炉、蒸汽机锅炉)

  • +【1108】水暖管件

  • +【1109】卫生设备(不包括盥洗室用具)

  • +【1110】消毒和净化设备

  • +【1110】消毒和净化设备

  • +【1112】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

  • +【1113】核能反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