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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驳回复审费用

时间:2021-08-19作者:宇辰管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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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申请被驳回后,申请人请求复审的,需要依据专利的类型交纳一定的复审费用。申请专利复审的,应提交专利复审请求书,并缴纳专利复审费。专利复审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人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缴足的,专利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后的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有关事项公告(第75号)规定:复审费
 
1.发明专利1000
 
2.实用新型专利300
 
3.外观设计专利300
 
复审费可以减缴,减缴比例为:请求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85%;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请求人的,减缴70%。
减缴复审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请求人汇款时应当注明申请号和复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