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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专利常见的误解

时间:2023-01-03作者:宇辰管理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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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能申请成功最重要
一般来说,企业通常找专利事务所申请专利,很多企业也以专利是否能授权而对专利事务所的服务做评判,因此大部分专利事务所的目的只是专利能申请成功,也有一些事务所承诺不授权就退款的专利代理服务模式出现。而这个专利是否有价值容易被忽视,包括这个专利保护范围是否比较大,这个专利的侵权可视度是否高,这个专利是否有被无效的风险,这些问题往往会被企业忽视。
实际上,专利的核心价值是其法律价值,往往是通过诉讼、许可过程来体现。能在诉讼中获胜的专利才是一项好的专利。如果说一件专利虽然授权了,但是权利范围非常小,压根就不可能涵盖到任何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技术,并且对自己的产品和技术的保护力度也几乎没有,因为权利范围太小,导致竞争对手抄袭了专利技术的核心,但是在其他地方稍微做回避改进就可以避开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那么这样的专利不但没有价值,而且容易给权利人带来错觉,总觉得自己手上有专利,甚至去拿这样的专利起诉竞争对手。笔者这两年就接触到几个这样的案例,结果最终都是败诉,不但因为诉讼花了不少钱,丝毫也没有限制竞争对手的市场。这样的专利,申请成功可能还不如不成功,或者不申请更好。因为,不成功的话,权利人也不会有一种拥有专利的假象,还想着去起诉竞争对手。不申请的话,因为技术方案没有被公开,竞争对手想要获得技术方案的核心可能还比较困难。
因此,认为专利能申请成功最重要是一个非常大的误区。
有专利就不会侵权
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认知。很多权利人认为自己申请了某一个产品的专利,并且专利获得授权,就认为自己可以没有任何风险的去生产、销售该产品了。这是对专利权的极大误解。专利权人有了这个专利,法律赋予你是禁止别人不经过专利权人同意实施该专利的权利,但任何法律都没有说专利权人有了专利就没有任何风险了。
因此,生产、销售已授权的专利的产品,还需要去做专利风险检索和分析。因为,很可能在专利权人专利申请日之前就有可以涵盖专利权人产品的专利已申请或已经授权。
专利申请了就可以起诉别人
有不少企业对专利法不清楚,认为专利只要申请了,特别是发明专利,只要公开了就可以去起诉别人。甚至前几年深圳中院收到了以公开未授权的发明专利公开文本去起诉的诉状。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授权的专利申请,是没有专利权的,没有权利,拿什么去起诉别人?
当然,法律规定发明专利在公开到授权阶段,如果发现别人使用了该专利技术,可以要求对方予以适当补偿,但是前提是该发明专利会被授权。而且也应该是该专利授权后,要求对方对其在该专利公开到授权期间的使用予以补偿。如果该专利最终被驳回,那么就不存在补偿的问题。
专利申请的审查周期越短越好
目前,有部分人认为专利申请的审查周期越短越好。这实际是一种误解。“专利制度是给天才之火增添利益之油,因此获得专利权的时间应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企业发展需求相适应。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求,结合我国3种专利审查周期的特点,提早谋划申请什么类型、什么时间申请以及采取什么措施来保证授权时间等。”一名业内专家表示。
专利“可以有”,不是“必须有”
现代企业可以说没有专利真不行,宝鸡买凉皮的电商公司都申请了很多专利,更何况其他企业。任何企业,想要通过智慧获取快速发展,没有专利绝对不可能。而且,专利不单是必须要,还应该是多多益善。中国专利第一人邱则有申请了六千多件专利,垄断了空心楼盖行业,为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回报。
如果企业自己有非常强大的专利,其他企业不会轻易对你提起诉讼,即使诉讼,最后结果也是和解,或者交叉许可。据统计,在美国发生的专利诉讼大约97%最终以和解告终,和解时如果双方都持有对等级别的专利,企业之间就可以进行专利交叉许可,没有专利的话,或者专利不对等,那就只能通过经济赔偿来弥补了。
专利的作用就是为了垄断
从字面上来看,“专利”似乎意味着“专有的利益”,只有专利权人才能够实行其发明的技术或制造其发明的产品。但是这种理解有两个方面的错误:
首先,专利最根本的目的是为了推广技术进步而并非为了阻碍科技发展,当一专利权期满之后,任何人都能够实行该专利而无须付出任何代价。事实上,世界上大多数的技术文献都是以专利的形式存在的。
另外,严格来讲,专利权人也未必能够实行其发明的技术或制造其发明的产品,他只是有权利阻止别人实施该发明而已。换句话说,专利权仅具有排他保护效果。例如,如果该专利权人的发明建立在另一项发明的基础上,若得不到在先发明的专利权人的许可,后一发明的专利权人同样没有权利实施该发明。
外观设计专利不如发明专利
实际上,知识产权的各种类型,在不同的产业,不同的产品,以及不同的权利组合里面,都是各自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的。在某些情况下,比如消费类产品中,外观设计专利往往也会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尤其在有部分外观设计(Partial Design)制度的国家,可以对设计的局部进行保护,例如美国、日本、韩国等,那么外观设计专利的影响力是非常大的。
我们也知道,苹果的很多外观设计专利最终都在专利诉讼中获胜并获得高额赔偿金。
技术秘密不用公开,因此更安全
“技术秘密”好,既不需公开,又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岂不更安全?其实,技术秘密也很难保密。“技术秘密”不能对抗专利,一旦他人研制出相同的技术并申请专利,技术秘密也就无知识产权可言,无论从技术上还是市场上都将陷于被动。
而且,中国企业绝大部分对于技术秘密的保护有很大问题。从而导致很多技术秘密泄露了也无法追责。
有专利的产品是好产品
是否拥有专利并不能作为评判产品好坏的主要标准。
在市场上,面向消费者的产品通常是最终的制成品,而专利却可能是对制成品的若干细化。例如,液晶显示器由电源板、主板、中控板及液晶屏组件等组成,其中液晶屏组件又包括液晶分子层、滤光膜和背光源等。每一个部件在技术中都可以进一步细分,每一个细分的部分都可以有很多专利。也就是说,专利可能仅仅是对制成品中一个小部件的改进,可能涉及该部件的材料、结构,也有可能是外观设计。
此外,一些专利取得的效果可能仅仅是简化了其在工厂中的制造工序,或者是减少了生产时排放的污染物,这些效果对于社会进步有着积极的意义,但对于该产品的使用性能可能并没有任何提高。
因此,需要了解产品所宣传的专利到底好在哪里,才能清楚该产品是不是真正地“好”。
没有授权的专利就没有价值
事实上,对于在生产成本和流通销售等领域存在优势的企业,即使专利没有获得授权,该企业仍然可以主导和占领该产品的市场。而没有授权的专利在申请的过程中已经向社会公开,其中公开的内容会作为已有的技术被专利局的审查员检索到,由此可以减少他人获得此类专利的可能。因此,没有授权并非没有价值,起码这个技术任何竞争对手也不可能再获得专利权。
自主研发的产品/技术不需要申请专利就能获得保护。
一些人认为,只要是自己研发的产品/技术,不需要经过专利申请就能获得保护,甚至认为只要在公开场合发表了,就表示拥有了该产品/技术。
可是专利权与著作权不同,著作权因作者创作作品而自动产生,不必履行登记、注册手续;而专利权是一种垄断权,是以先申请为原则的,谁先申请,专利权就授予谁。也就是说自主研发时技术成果如果不申请专利,就无法获得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如果发明人不及时申请专利,被他人抢先申请并授权,不仅无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责任,反而还会成为被告。
这类案例不在少数,例如韩国拿到牛黄清心丸配方,稍加改变就申请了19个国家的专利,这一配方年销售额高达7000万美元,再如我国科学家屠呦呦发明的青蒿素,却被德国人抢先申请了专利,让我国每年损失超3亿美元。
产品先投产后申请专利,没有成型的产品或产品没有投入生产,无需申请专利。
许多企业抱着探路的心态,未申请专利就将产品投入市场,曝光了专利成果后再进行专利权的申请。这种做法就算将来要对侵权者进行诉讼,也极其容易被侵权者以专利申请之日技术已公开为由反驳,最终败了官司。
也有企业认为专利一定要有实际的产品,或者投入生产的工艺流程,才能申请专利。这容易使专利处于不稳定状态,丧失专利技术的新颖性,沦为大众可使用的专利技术,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总而言之,专利申请的基础并非产品,在产生切实可行的想法之前,就可以着手准备专利的申请事项。
专利技术/成果迭代更新不用申请专利。
有些专利权人认为申请了一项或者几项专利后就能获得永久的保护,就忽视了后续的研发和申请工作。这种一劳永逸的想法限制了专利技术的延伸与发展,更是专利保护的一个巨大的漏洞。
一成不变的专利技术是不足以应付社会的需求的。尤其是一些更新换代比较快的行业,如果没有及时跟上专利迭代的步伐,让他人对专利进行了改进,并获得了专利权,专利权人就只能拥有前一项专利的保护。这样不仅会影响原专利价值的发挥,还会反过来限制原专利的更新换代,甚至使原专利权人沦落为侵权的一方。
一个产品只能申请一个专利。
许多人都觉得一个产品/技术只需要申请一项专利,就可以获得全方位的保护,这是对专利的误解。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三种,保护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只要符合专利申请的要求,同一个产品完全可以同时申请多个专利,从不同角度保护自身的专利发明。
例如,一些初创企业会认为,开发一个软件只要做好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就可以了,但软件著作权登记保护只能保护代码,而只要软件足够优秀,前沿,还可以申请专利,从而保护整个软件的设计。
获得专利证书就拥有专利权。
这其实也是绝大多数人的误区,获得了专利证书也不代表真正拥有专利权。得到专利证书,并非代表你获得有效的专利权,仅代表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
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所以即使在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该申请仍可能会被批准,也就是说能获得证书。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你的专利权会维持下去。一旦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那么你的专利就可能会被无效,失去专利权。
对于发明专利而言,虽然有实质审查,但也无法确保对世界范围内所有的文献资料都进行过检索,所以发明专利也存在一定的被无效的风险。
专利申请前不做任何检索,盲目提交。
检索工作在专利申请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很多创意或者思路,一旦被申请或被公开了,就无法再申请了。在实际中,许多申请人都会先入为主地认为自己的发明技术没有在市面上公开,从而在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前忽视了查新检索这一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无法保证,无从知晓技术方案是否被公开或公开使用过。
据国外统计数据显示,在一项新的技术或新的发明中,约90%的知识是通过各种文献信息而获得的,真正创造性的工作仅占10%左右。这时,专利检索就能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工作。如果别人已经就某项技术方案申请过专利或者在相关文献中已经公开过,你通过检索查出来了,那也就省下了一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
申请专利前先发表了相关论文或在网站上公开了创意设计。
有些发明人取得研究成果后就急于发表论文或进行成果鉴定,把专利申请排在了后面。然而发表文章或进行相关的成果鉴定就不可避免的要公开技术内容,这将会使专利申请失去新颖性。
这类误区通常发生在高校,老师或同学没有意识到要先申请专利,再进行论文的发表,很多时候,专利检索到的就是他们自己公开的论文。也有一些人急于展示自己的创意,在网上随意公开自己的研究材料,结果在审查的过程中就会出现对比文件。还有一些即使没有被查到,但因为提前在网上公开了,以后也会被用作无效的证据。
担心技术泄密而忽视专利的保护。
有发明人认为,把自己的东西交给代理人办理,就存在泄密的风险。这就存在代理人的信用问题,实际上,代理人需要经常接触新的技术,一旦泄露客户的资料,不仅违背基本的职业道德,也无法在这一行内长久地从业。当然也不能以个别代理人的不当行为以偏概全,忽略自己对专利进行申请保护。
也有发明人担心专利公开会导致技术被盗用的问题。专利本身就是以公开换取保护,如果技术不公开也就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一些没有具体实施方式的专利也无法获得授权。但只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某些配方,是允许给范围的。不仅如此,对于一些必要的关键技术,还可以通过商业秘密予以保护。
所以,发明人应该权衡好专利保护和技术秘密两方面,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方式。对那些难以保密,行内人容易知晓的技术成果采用专利保护;而对那些容易保密,他人难以知晓的技术成果则采用技术秘密保护,例如可口可乐的配方至今都是绝密的。
过分保密专利技术导致技术交底书材料不足。
发明人在自行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专利时,有时候出于对专利技术的过度保密,在技术方案上一笔带过。技术方案完全没有交代清楚,导致代理人无法撰写出合适的专利申请文本。
有些发明人会以技术保密为由回避,害怕更多的材料泄密,没有把握好保密与公开的度。一味要求保密,忽视了公开不充分的问题,专利申请文件就会显得特别单薄,专利公开的信息分量过少,也是导致专利被审查员驳回的原因之一。数据表明,一件专利申请若被审查员以技术方案公开不充分为由而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则该专利申请98%会被驳回。
认为只要申请了专利就万事大吉,无需提前布局,申请后也无需管理。
专利申请过程繁复,其中专利的保护范围不可以过宽,过于宽泛容易被驳回,也不可以过窄,过窄会使专利得到的保护变弱。这时就需要提前规划专利的布局,这样才能使专利得到最大程度上的保护。建议选择专业的代理机构全程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