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软件版权登记纸质证书或证明遗失或损坏的,登记人可以申请补发或换发。
2.已登记的软件有多个著作权人的,取得纸质登记证书后,未取得纸质证书的软件版权登记人可以申请增发证书,获取软件版权登记电子证书。
3.本业务仅限软件版权登记纸质证书或证明的补发或换发,不适用软件版权登记电子证书。软件版权登记电子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登记人可以在我中心官网用户中心重新下载。
补发或换发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办理步骤
1.办理流程
账号注册→实名认证→填报提交→登记机构受理→登记机构审查→取得登记证书或证明
2.实名认证
进入中心官网进行账号注册;注册成功之后,在办理补发或换发软件登记证书业务之前,按指引进行实名认证。
3.填报提交
实名认证通过后,选择R45补发或者换发软件登记证书申请业务,在线填报并上传申请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4.登记机构受理
申请材料符合受理要求的,予以受理;软件被查封或权利已转移、重复申请、电子证书申请补发或换发、申请材料不齐全等的,不予受理(例如:申请确认签章页无签章的,或没有上传正确的申请确认签章页等申请材料的,均视为未提交相应材料,不予受理。);除不予受理情形外,申请材料存在问题的,应当在30日内按要求提交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5.登记机构审查
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30日内按要求提交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6.取得软件版权登记电子证书或证明
申请人或代理人可在我中心官网用户中心下载软件版权登记电子证书。
软件版权登记电子证书为PDF文件格式,右下方签署“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专用章”电子签章,可以通过本地验签或在线验签等方式,查看电子签章信息并验证电子证书文件内容是否被修改。具体方法如下:
(1)本地验签:使用PDF阅读软件如WPS等,打开软件版权登记电子证书PDF文件,鼠标点击右下方印章图片,可在【签名属性】中查看签名时间、文档是否被修改等信息。如果软件版权登记电子证书的内容未被修改,会提示“自应用本签名以来,文档未被修改。”
(2)在线验签:可以使用第三方平台或网站上的“在线验签”功能,通过上传软件版权登记电子证书PDF文件进行验证。
补发或换发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所需文件
补发或换发软件登记证书申请文件应当包括:补发或换发软件登记证书申请表、原登记证书或证明、相关的证明文件。申请文件应纵向排版,文字从左向右排列。
1.补发或换发软件登记证书申请表
在线填报申请表中的信息项,在线打印申请确认签章页(请勿擅自更改申请确认签章页的内容、格式和打印比例),签章后上传其扫描件(pdf格式),确认无误后提交。
2.身份证明文件
(详见软件著作权登记相关内容)
3.办理换发以及增发,还需上传原软件登记纸质证书或证明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
特别提示:换发软件版权登记证书申请还须将软件版权登记证书或证明(如有)的原件邮寄至: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9号院6号楼4层软件著作权部,邮编100070。
办理时限
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